长期以来,农村宅基地申请与确权登记工作中的部门之间“推诿扯皮”现象十分普遍,老百姓为了自己的生存空间和唯一的居住权跑断腿,被相关部门踢来踢去,精疲力尽,走进了死循环,最终不得不放弃。《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一户一宅”制度,究竟是先分“户”,才能有“宅”,还是必须先有“宅”,才能立“户”?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互为前置”问题,管理部门之间由于对政策理解的偏差或出于逃避责任,往往会把另一个部门该审批的内容作为前置,还振振有词,老百姓就更被整蒙圈了。
早在改革开放初期,江浙和沿海先进地区就提出了“并联审批”、“容缺受理”和保护干部的“允许试错”等制度,有效地解决了推诿扯皮的问题。2021年5月20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意见》,《意见》引用了浙江人耳熟能详的多个缩略语,很有韵味,很接地气,也更实效。其中,最让人铭刻在心的是推进“最多跑一地”改革。2016年,“最多跑一次”改革吹响号角,为浙江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打造了一枚“金钥匙”。3年后,浙江又进一步提出新举措:“最多跑一地”,把改革延伸到社会治理领域更深层次,帮助群众更加快速便捷地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矛盾,让幸福感更真、获得感更实、安全感更足。什么叫“最多跑一地”?就是牵扯多个管理部门的事情可拨打“12345”电话求助,区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就会主动联系当事人,一次、一地、多部门协同解决问题,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最多跑一地”。很多外地政府都到浙江学习过“最多跑一地”做法,赞不绝口,但回到本地依然是推诿扯皮,让老百姓跑断腿、磨破嘴。早些时候,自然资源部对“一户多宅、超面积、非集体成员取得宅基地等确权问题的处理方式”中有关宅基地确权登记中的“户”如何认定的答复是:(1)地方对“户”的认定有规定的,按地方规定办理。(2)地方未作规定的,可按以下原则认定:“户”原则上应以公安部门户籍登记信息为基础,同时应当符合当地申请宅基地建房的条件。(3)根据户籍登记信息无法认定的,可参考当地农村集体土地家庭承包中承包集体土地的农户情况,结合村民自治方式予以认定。2025年2月24日,农业农村部公布《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部署的实施意见》(成文日期2025年1月20日),以农业农村部的一号文件在八个方面提出了共(四十)条实施意见对中央一号文件进行具体落实。在有关民房宅基地改革方面,农业农村部提出:要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全面推行宅基地和农民住宅建设联审联办。2025年7月31日,在西藏拉萨市曲水县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座谈交流会上,作为两轮宅基地改革全国试点县区之一,曲水县自然资源局周留军副局长分享了“联审联批”制度提高宅基地审批效率的经验,据《西藏拉萨市曲水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总结报告》介绍,该县在试点中探索完善宅基地农户资格权机制,广泛宣传申请审查审批宅基地需符合的户、人、地、审批表等必要资料条件,对接公安部门形成“联审联批”办法和工作机制,从政策制度上解决“户口和宅基地房屋互为前置”问题,建立并落实“即报即审、符合条件即审查审批通过”的工作机制,快速审查审批通过了一批符合条件的宅基地申请,较好地保障群众宅基地分配取得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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