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执法改革试点!除应急、农业、市场监管,其他执法队伍不再保留

发布时间:

2025-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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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执法改革试点!除应急、农业、市场监管,其他执法队伍不再保留

青岛西海岸新区是中央编办确定的全国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西海岸新区先行先试,逐步探索建立起简约顺畅、扁平高效、强基赋能的“三位一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一、精简执法队伍,实现执法体制机制最顺畅。改革前,新区拥有18支执法队伍,执法主体多元、执法力量薄弱。改革以来,通过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和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不断压实部门行政执法主体责任,逐步形成简约顺畅的综合执法“1+3”体系。一是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组建1个综合执法局。2014年,新区成立综合行政执法局,经过多年探索,集中行使城管、国土、交通、文化、旅游、海洋、环保、林业、水行政等9大领域1000余项执法权,约占全区行政执法事项30%。二是推动部门领域内综合执法,保留3支专业执法队伍。对照机构改革有关要求,推动行政执法职能回归机关,应急、农业、市场监管继续推行领域内执法,其他执法队伍不再保留。三是加强监管执法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聚焦解决监管执法不协同、衔接配合不顺畅等问题,研究制定《行业监管与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实施细则》,梳理50余项社会反映强烈、高频易发的执法事项,逐项明确行政检查职责边界,细化责任分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效能。二、探索“局队合一” 实现执法队伍管理最高效。突出“三个重构”,构建扁平高效的执法队伍管理体制。一是重构组织模式,推行扁平化管理。打破传统“局—大队—中队”三级机构设置模式,推行“局(大队)—中队”双层组织架构,减少管理层级,实现扁平化管理。二是重构机构职能,突出主责主业。整合局和大队内原本分散、重叠交叉的8个内部机构,组建“三办三中心”作为指挥层;21个直属中队精简为7个直属中队,负责全领域综合执法和重大复杂案件执法,与26个派驻镇街中队作为执法层,构建起“一职多能”的执法体系。三是重构管理方式,实施“双主管制”。探索配备专职政工干部,局设政委,中队设指导员,实行“局长(大队长)—政委”“中队长—指导员”双主管制。局长(大队长)、中队长主抓执法业务工作,政委、指导员专职队伍政治建设、思想引导、执法监督和作风纪律,保证执法业务和政治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三、推动重心下移 实现执法力量下沉最基层。2019年起,新区开始探索推动执法下移,强化镇街执法力量。一是搭建综合行政执法平台。镇街统一设立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统筹辖区内派驻执法队伍和基层执法力量,组织开展日常执法活动。二是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600余项执法事项交由镇街承担,并通过“减上补下”,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3个派驻镇街中队的人、财、物下放镇街管理,超90%执法力量下沉执法一线。三是探索一支队伍管执法。结合省经济发达镇改革,在泊里镇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1000余项执法权全部交由泊里镇行使,探索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近日,新区被纳入全省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试点,以试点为契机,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和下沉,切实解决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难题。经充分调研论证,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和承接能力,首批拟下放69项行政执法权事项,并着重加强镇街法制审核力量、精减执法办案平台,确保镇街赋权“接得住、管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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