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93公斤,3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发布时间:

2024-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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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还未过完,看着市场鲜鱼的价格高涨,不法分子把心思打到了禁渔期的长江上。


近日,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联合渔政部门一举抓获3名非法捕捞犯罪嫌疑人,缴获渔获物93公斤。

非法捕捞水产品93公斤,3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新年伊始,水上分局长江大保护专班根据前期线索摸排、实地踏勘,锁定了一个长期在武汉市洪山区天兴洲夜间非法捕捞的团伙。

非法捕捞水产品93公斤,3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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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8日晚8时许,民警经过视频侦查发现,该团伙再次作案,办案专班当即派遣民警徐韬剑、陶思曦联合市渔政部门一同赶往天兴洲。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蹲守,当场抓获3名违法犯罪嫌疑人,查扣涉案面包车1辆,沙滩车1辆,橡皮船1艘,渔网(3层刺网)2副,6种鱼类的渔获物(黄尾鱼32条,牛尾巴鱼2条,柳叶鳊鱼1条,鲤鱼2条,花鲢鱼3条,白鲢鱼13条)共计93公斤。


非法捕捞水产品93公斤,3男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目前,该团伙3名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据悉,武汉市禁捕范围包括150.5公里的长江干流、72公里的汉江干流和4个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30.25平方公里。长江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新河口以下至新洲区举水河口江段;汉江蔡甸区谢八家以下至汉阳区南岸咀江段。对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从事娱乐性游钓和休闲渔业活动的,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单钩),禁止使用视频装置等各类探鱼设备,禁止使用船艇、排筏等水上漂浮物,禁止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钓饵、窝料和添加剂及鱼虾类活体水生生物饵料。严禁休闲垂钓和渔获物买卖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


转载自:武汉农业执法 来源:极目新闻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