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大长江江豚保护力度的提案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9-07

浏览次数:

政协十四届全国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第00944号

(农业水利类083号)

提案答复


杨智等5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长江江豚保护力度的提案》收悉。经商科技部、国家林草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进长江江豚保护协同立法


为切实加强长江江豚保护,提升保护成效,我国颁布系列水生生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指出:“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计划,对长江流域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植物实行重点保护”。国家林草局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提出强化长江江豚等水生动物栖息地保护和生态修复,加大对航道、船只航行的约束,明确限速、降噪、限排等具体要求。积极推动地方联合立法,2022年10月,由江苏省南京市、镇江市和安徽省马鞍山市协同制定的《关于加强长江江豚保护的决定》正式实施,这是全国首例对单一物种的流域性区域协同保护立法,探索构建了多层次多维度跨行政区域的保护体系,给予长江江豚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的保护。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推进长江沿岸相关省市加强长江江豚保护协同立法工作,确保长江江豚得到有效保护。 


二、关于加大对长江江豚保护研究的支持力度 


我部积极推动实施水生生物保护修复重大工程,印发《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2021—2025年)》,指出提高长江珍稀濒危物种保种能力,增强运行条件支撑,提升完善迁地保护、管护设施、科研条件和宣教设施,构建统一的长江生物资源和栖息地调查监测体系,实现水生生物及其水域环境的动态化、信息化和网络化监测。我部已将中科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白鱀豚馆修缮项目列入长江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科技部部署“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濒危旗舰水生动物适应机制及关键保护技术研究”等重点专项,开展长江江豚保护关键技术与装备研发。 


下一步,我部将推动搭建长江江豚保护研究平台,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实施“典型脆弱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重点专项,不断提升长江江豚保护研究的能力和水平。 


三、关于构筑避免物种灭绝的屏障 


我部定期开展流域性长江江豚科学考察,全面掌握长江江豚种群数量、分布区域等情况,坚持就地保护为主,同步推进迁地保护和人工繁育。会同国家林草局加强长江流域已经建立的10个以保护长江江豚为主的自然保护区监管,连续6年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定期开展人类活动遥感监测,推送问题线索,及时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问题。切实加强长江江豚自然栖息地保护,探索重点水域船舶限速限航管理。针对高温干旱等极端天气,建立栖息地生境优化及长江江豚紧急迁移救护机制。在长江中下游建立了5个长江江豚迁地保护群体,迁地群体超过180头,年均出生幼豚超过10头。建立3个全人工饲养群体,开展长江江豚饲养繁育研究工作,建立长江江豚离体细胞及冷冻精子库、长江江豚谱系样本库和遗传信息库。 


下一步,我部将根据长江江豚拯救行动计划要求,不断强化就地保护和迁地保护工作,加强对长江江豚技术团队的协同引导,加快推进人工繁育技术联合攻关,尽快突破长江江豚全人工繁育技术瓶颈,持续推进长江江豚抢救性保护,全面构筑避免物种灭绝的屏障。 


四、关于支持湖北武汉建设“数字江豚” 


“数字江豚”是长江保护公益事业与最新科技结合的全新尝试,能进一步提升长江江豚的认知度,提升公众对水生生物保护的意识。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积极支持湖北武汉“数字江豚”建设。2022年11月,我部指导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和武汉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5G+工业互联网大会上展示“数字江豚”项目,通过“5G+长江大保护”、“互联网+‘数字江豚’”和“数字江豚文创”3个板块,全方位展示以数字赋能长江大保护,用科技助力“江豚回归江城”。 


下一步,我部将持续支持并推广“数字江豚”项目,促进其发挥更大作用,全面带动长江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 


感谢您对我部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农业农村部

2023年8月28日


      转载自:武汉农业执法 来源:农业农村网站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