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青山 不负人民 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

2023-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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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南京环资法庭四级高级法官于元祝

不负青山 不负人民 用司法守护绿水青山

图为工作中的于元祝。


       ◆杨柳 张健


       2019年7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南京环境资源法庭”(以下简称南京环资法庭),集中审理全省13个地级市的环境资源案件。“环资法官”这个“新面孔”也出现在人们的视野之中,南京环资法庭四级高级法官于元祝正是其中一员。


       结案量位居全庭前列、连续两年获评南京法院十大典型案件、一篇法律文书荣获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审判业务成果一等奖……5年间,于元祝扎根生态环境审判一线,经手的环境资源案件超过400件,用行动诠释着人民法官的敬业奉献精神。


      追梦路上,于元祝用一项项扎实的工作成果抒写一名新时代环资法官的情怀与担当。


      2020年7月16日,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某贸易公司罚金4万元,分别判处被告人向某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八个月。宣判后,被告人向某提出上诉。


  “长江航运船舶在江面上非法排污的情况并不少见,但最终能入刑的少有先例。”作为环资法官,于元祝深知,一旦被认定证据不充分被上级法院发回、改判,那就相当于是一起“错案”,因此,审理风险极大。


      为了使裁判更加公平公正、具有说服力,于元祝多次赴公安机关以及检察院沟通调研,同时拟定了详细的审理方案,对案件30多本卷宗仔细分析。经过反复推敲,这个案件的核心要点被他找了出来,那就是,船上的污染物去哪了?


       面对上诉人的辩解,于元祝就船舶自身排放频次、排放的物质来源,同船舱底部所残留的油污污水为同源性、同一性的有毒有害物质这一要点进行讯问和审查。


      对于此案审理的一个细节,于元祝记忆犹新:“航运船舶要进行油污水初步分流,而这家公司长期不更换油水分离器滤芯,这更能证明他有故意违法排污的意愿和行为。”


   “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2年,随着于元祝手中法槌的敲响,给这起“船舶非法排污污染长江水资源”案画上圆满句号。


      这是近年来长江流域侦破、审判的该类型首例案件,就在今年,此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37批指导性案例,对今后此类案件裁判尺度的统一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于元祝认为:“环境司法,处罚不是目的,而要通过办理一案,教育一片,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如何延伸审判职能?于元祝不断探索审判工作新思路、新方法,积极参与推动南京环资法庭全面构建“法庭+巡回点”的环资审判工作新格局,不断扩大环资审判工作影响力。


      针对年龄较大、出行不便等参加诉讼活动有实际困难的当事人,于元祝及南京环资法庭团队将庭审现场搬到乡镇村落、田间地头,审理过程吸引周边众多民众前来旁听,这既能直观呈现出案件实际情况,又能深入群众之间普法,增强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在某些案件中,当有困难群众提出法律援助申请时,于元祝会努力满足当事人对司法救助工作的新需求、新期待,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的功能,为确有困难的救助申请人送去“及时雨”。


  “要时刻保持一颗司法为民的公心和热心,不仅要彰显法律的力度,更要传递司法的温度。”用心做好环资审判,用情带动更多的人保护自然,“不负青山,不负人民”。这就是于元祝对心中那份梦想与信念最真挚的承诺。


    转载自:中国环境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