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30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及森林草原湿地荒漠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对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提出新的要求。
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对地类认定规则作出一些新的调整变化,主要是不再强调“所见即所得”,对耕地的认定以是否破坏耕作层为主要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强现状调查与相关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
主要调整内容:
① 对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耕地上以棚架等方式培植食用菌菇等蔬菜,未直接利用耕作层且耕作层未破坏的,不需要变更,继续按耕地调查。② 对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耕地上种植中药材、浅根系水果及花卉等,耕作层未破坏的,不需要变更,继续按耕地调查。
③ 对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耕地自然撂荒、耕作层未破坏的,继续按耕地调查。④ 对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耕地上临时种植果树、茶树和苗木等农作物以及其他临时改变用途用作农业生产,耕作层未破坏的,按实地现状调查地类。⑤ 对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林地(不含标注工程恢复和即可恢复属性的林地),种植经济林(果)的,按林地调查。 ⑥对上年度变更调查成果中的草地(且历年为非耕地)上开展高标准多年生人工牧草地建设、草种繁育的,按“人工牧草地” 调查。 ⑦衔接建设用地批文清理结果,对在部监管平台备案的已审批土地,按批准范围和用途调查为建设用地,并标注实地现状。同一建设用地批文涉及地块,部分实地已建设、部分未建设的,按建设范围分割图斑调查。已建设部分按实际用途调查,无需标注;未建设部分按批准用途调查,备案信息中缺失批准用途的, 按照用途管制机构提供的用途调查,并在相关字段标注用途来源 “备案信息”或“用途管制机构提供”,同时标注实地现状主要地类。⑧对于林地、草地、湿地的变化图斑,经相关县级林草主管部门认定属于违法违规开垦、 占用等的,暂按上年度数据库地类调查,标注“202X 疑似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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