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普法 蔡甸区开展非法捕捞案件巡回审判

发布时间:

2024-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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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普法 蔡甸区开展非法捕捞案件巡回审判

为进一步强化禁渔工作社会参与,依法打击非法捕捞犯罪行为,3月28日,蔡甸区人民法院于蔡甸区消泗乡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对张某某等4人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公开开庭审理,区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区农业农村局、区湿地保护局工作人员及辖区群众到场旁听。


以案普法 蔡甸区开展非法捕捞案件巡回审判

2023年4月,张某某等4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已经进入禁渔期的通顺河(东荆河)蔡甸段水域,以电鱼的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300余斤。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通过释法说理,向旁听群众说明了被告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电鱼行为对渔业资源破坏严重,造成鱼类不分大小的死亡、畸形和繁殖能力丧失,对江豚等濒危保护物种也形成了巨大的潜在威胁;同时,一旦工具使用不当,电鱼行为也会导致行为人自身的危险。根据专家评估,被告人的电鱼行为已造成成鱼潜在总损失量620千克,幼鱼间接损失量111350尾。经审理,法院当庭宣判张某某等4人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没收作案工具,并责令被告人以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生态。


禁捕工作开展以来,退捕渔民积极配合,水域生态得到了极大的修复。对于极个别非法捕捞犯罪,蔡甸区本着惩戒和教育并重的原则,将法庭开到田间地头,以刑事处罚的严厉性形成广泛直观的普法成效。接下来,蔡甸区还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非法捕捞打击力度,创新禁渔工作宣传手段,巩固退捕工作成果,练好内功,切实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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