垂钓渔获“限重”15斤,武汉正面向社会开展意见征集

发布时间: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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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垂钓爱好者注意了: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武汉市长江通江支流举水河、倒水河、滠水河、府河、金水河、东荆河(通顺河黄陵闸以上)武汉段水域进入季节性禁渔期。3月1日,市禁捕办组织长江通江支流禁渔期市区同步联合执法行动。


启动仪式上,市农业农村局宣布武汉市即将出台《武汉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垂钓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目前正面向社会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意见征集工作。


据武汉市钓鱼协会估算,近年来,武汉的垂钓爱好者强势增长,由40万人飚升到百万级规模。大量钓友“入圈”,逐渐产生更多问题,垂钓由一项岁月静好的休闲运动,逐渐“跑偏”出现一些怪象。


从“长江十年禁渔”三年多的实践来看,桥面垂钓、生产性垂钓、多钩垂钓、视频探鱼垂钓、无人船垂钓、筏钓、盈利性网红直播等不规范行为时有发生,对江豚在重点水域的觅食嬉戏带来惊扰。


更有甚者,有人依然冒着违法犯罪的风险,顶风使用钩刺耙刺(锚鱼)等明令禁止的违法渔具。渔政执法人员介绍,锚鱼是一种很残忍的渔获方式。将这种鱼钩甩到水中,锚钩挂到鱼身上,将鱼硬拖上岸。即使鱼儿中途脱钩,也因伤势严重、易受感染而死亡。这种锚鱼方式对江豚、中华鲟等珍稀动物造成致命威胁。


“长江十年禁渔”政策实施4年来,武汉对休闲垂钓网开一面,采取禁捕不禁钓、休闲钓鱼“疏堵结合”的管理模式。很多外地钓友十分羡慕,认为武汉的这一做法充分考虑了保护长江生态、推动长江生物水生资源恢复向好与市民娱乐休闲垂钓需求、发展钓鱼经济等方面的关系,既让钓友享受垂钓之乐,又让江豚有鱼吃。

垂钓渔获“限重”15斤,武汉正面向社会开展意见征集

爱心人士向长江中投放珍稀鱼类,希望长江生态持续向好。记者刘斌 摄


随着时间拉长,这种动态平衡需要适当修正。因此,武汉计划以规章形式对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亦称禁捕水域)垂钓行为提出一个“标准说法”。


其中,为兼顾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的刚性要求和公众休闲垂钓的合理需求,新增了一个“禁钓区”概念,计划在重点水域划设“禁钓区”。这些禁钓区包括长江、汉江武汉段水域内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增殖放流点(上下游100米)、排水泵站(上下游100米)、通江支流交汇水域(由通江支流汇水口上溯至闸口,无闸口的由通江支流汇水口上溯至2千米)、跨江(河)桥梁桥面;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垂钓区域。


禁钓区内常年禁止垂钓,禁钓区外可以进行休闲垂钓。


《办法》从4个角度对“垂钓”进行了明确界定:是指以不破坏渔业资源为原则,以休闲娱乐为目的,钓具钓法和钓获物均符合规定,钓获物不用于交易获利的休闲垂钓行为。


《办法》首次计划对钓获物进行限定:每名垂钓者每天只能带走不超过7.5千克的钓获物,超出部分立即放回原水体。如果钓获单尾(只)重量超过7.5千克,可以留取,但其他钓获物应当立即放回原水体。


武汉渔政人员希望大家享受垂钓乐趣,适量带走渔获,余者放回水中,不要竭泽而渔,保护我们仍然脆弱的鱼类资源。


转载自:武汉农业执法 来源:长江日报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